(原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5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24年7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4%。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40,9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18,798.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40,9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1%。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754,758 71.73 89,618,036 64.2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275,847 28.27 49,883,742 35.7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240,985 1.61 总股本 100,030,605 100 139,501,778 100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